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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学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7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各二级学院、基础课部:

现将毕业前补考安排通知你们,请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补考,督促老师及时做好补考工作。

一、考试安排

(一)提交论文”类课程

1.考试课程:形势与政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考试要求 5月10日前,考生将论文手写稿扫描件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论文写清楚班级、学号、姓名,邮件以“班级、学号(或姓名”命名

(二)“实操”类课程

1.考试课程课程实践(实验、实训、实习环节、机试类课程、过程考核类课程、体育与健康

2.考试时间: 5月27日前完成具体补考时间由学生与任课老师协商确定。

5月12日 13:00-14:00,5月26日 13:00-14:00在田径场补考体育与健康,彭芳莹老师任考官(电话:13217325078)。

(三)笔试课程

1.考试时间

第一次:513日至14日(第13周星期六、星期日)

第二次:526日至27日(第15周星期五、星期六)

2.考试地点

三教学楼201-210、410教室

3.考场安排

见学校教务网站“关于2014学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

4.考务办公室

3-210教室

考生须知

1.补考安排查询

教务网站(见附表1:第1-3学期补考安排表,附表2:第4-5学期补考安排表)。

2.补考费缴纳

标准20元/门

费方式:手机支付。开通建设银行手机银行,完成网上缴费,不收现金。缴费操作指南见附件3

缴费学生通过建设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操作,缴费资金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学校不再受理现金方式。缴费方式如下:

1、在建设银行办理手机银行,下载手机银行APP2、进入手机银行悦生活,点击行政教育学杂费;3、选择湘潭-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选择具体缴费项目(01期:第1-3学期补考费,02期:第4-6学期补考费)4、输入缴费学生学号,进入缴费环节,缴费方式选择手机银行缴费。

费要求5月25日交清所有补考费,不得由他人代缴

3.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不得代考

4.严格遵守考风考纪不得使用手机辅助考试。

5.服从安排,自觉接受监考老师的监督和检查

6.未缴补考费,参加考试,成绩记0分。

三、监考须知

1、监考老师严肃考风、考纪佩戴工作牌

2、开考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3、开考前监考老师仔细检查学生的有效证件并及时劝退无证考生

4、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按考试名单清理试卷,做好考场记录。

附件:

附件11-3学期补考安排表 http://crp.xlgy.com/oa/News/Manages/News_Detail.aspx?XIN=1600

附件2:4-5学期补考安排表http://crp.xlgy.com/oa/News/Manages/News_Detail.aspx?XIN=1600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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