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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1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字[2017]13

 

各二级学院、基础课部:

严肃教风、学风、考风,做好期末考试组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查课考核时间

2018年元月12日(第19星期五)结束所有课程授课并完成考查课考核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17-2018学年学期期末考试总体安排表

二、 考试组织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合理制定本部门详细的组考方案并于16星期五报教务处、督导室。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命题、制卷

试卷命题涵盖课程教学标准”规定的知识点、技能点的80%以上AB难易程度相当。

加强试卷审查,避免出现课程名称不规范试题难易当、试卷保留答案现象。

2、召开考务会

考试前,二级学院基础课分别组织召开考务会基础课组织召开五年制高职考务会、《大学英语》课程考试考务会。

全体考务人员、监考老师必须按时加,部门负责考勤

通知教务处参加考务会。

3、考场布置

60教室,56布置考一门课程,按30/考场、单人、单桌安排座位,学生成直线就坐同时安排两门课程考试必须是不同专业不同课程

80教室,58布置考一门课程,按40/考场、单人、单桌安排座位,学生成直线就坐同时安排两门课程考试必须是不同专业不同课程

考室张贴门贴、桌贴,设物品存放处多余的课桌应搬出教室。

4、监考

考试是课程教学一个环节,监考是老师的教学任务之一,每个教师都有监考职责,服从安排,积极参加监考。对无故不参加监考的教师,二级学院有权不安排其下学期教学任务和扣减年度考核分。

监考老师原则上安排考试科目所属二级学院老师监考,安排其他部门员工监考需取得其他部门领导的同意。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考试规则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5巡考

考试期间,二级学院、基础课部组织全程巡考,每个楼层安排2巡考员。

巡考员应做好巡考记录,追加记录课程考试详细情况(见附件 )。

6、阅卷、成绩评定与登录

22日前,任课教师完成阅卷与成绩评定、提交成绩册(一式三份),成绩登录CRP系统。

应客观、公正地阅卷与评定成绩,既不能给人情分,也不有意压低学生成绩,交接答卷时,应抽查评卷质量,并记录结果。

如果成绩录入有误,任课教师需提交《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于元月23日前到教务处修改。

逾期未完成,教务处公开通报,一门计教学差错一次,扣减部门年度考核分。影响学期补考教学事故处理。

7、考试档案

考试结束后,答卷、巡考记录、成绩册归档保管;试卷电子档考试统计数据及时发教务处。

8、违纪、舞弊通报

下两场考试间隙,张榜通报违纪、舞弊学生名单。考试结束集中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知

1、学生必须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入场考试,对号入座。

2、手机关机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手机考试舞弊处理。

3、原则上缓考由学生本人提前向二级学院、基础课部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基础课部确定是否准予重考或缓考(申请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

(二考务须知

1、二级学院、基础课部要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从考前动员、组织命题、印制试卷、布置考场、组织监考、评阅试卷、分析试卷到试卷归档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要求,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考试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

2、考前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学院《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等文件,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杜绝违纪作弊行为。

3试卷命名须与课程名称一致;同一专业的平行班原则上采用同一套试题并同时考试考试改革课程,应先在教务处备案

4、每个考室安排2名监考员,监考员应佩戴校牌。

5每个考室配备一台金属探测仪考试结束归还教务处。

(三)考试起止时间

第一场:8:00-9:40         第二场:10:00-11:40

第三场:14:00-15:40       第四场:16:00-17:40

 

学期补考安排

2018334日(第一周星期六、日)组织2017-2018学年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组考方案(含补考名单)将在校园网、CRP公布

 

附件:巡考记录表

附件 巡考记录表(二).xls



 

 

 

教务处

一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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