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于2006年11月。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成立。鉴定所可同时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机电类、电子类、计算机类、艺术类等十二个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鉴定考核工作。拥有一批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有过硬的实践指导技术的专职教师、工程师和考评员队伍,拥有完善的理论和实操场地,以及技能鉴定必备的先进仪器和设备。鉴定所以“社会效益第一”和“质量第一”为原则,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指导思想,把“严肃认真、严守规范、确保质量”贯穿到鉴定考核的实际工作当中,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