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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1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各院部: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工委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了解我院2018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新生心理健康档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决定对2018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本次心理普查将采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学生直接用手机30分钟即可做完心理测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普查对象:2018级大一新生

二、心理普查时间: 2018年11月14日晚上19:30-20:00(如有班级上课,可在15日晚上19:30-20:00进行集体补测)。

三、心理普查地点:各班级晚自习教室

四、心理普查注意事项:

1、学工保卫处全面指导此次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培训与具体实施。于11月13日(星期二)下午组织各院部心理专干老师及各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心理普查的培训,对测试程序做详细说明,并进行试测。

3、各班级心理委员于14日晚上19:30-20:00,统一组织本班学生按心理普查指导幻灯片的流程,进行心理测试。各班级学生需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领取密码进行测评。测试的过程中,心理健康中心专职老师与各院部心理专干老师全程进行指导与答疑。

4、普查完毕后一周内,进行数据筛查,潜在风险评估;一月内完成普查回访、撰写报告、跟踪辅导;对其中问题严重的学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就普查后的共性心理问题提供团体辅导与学生心理自助。

学工保卫处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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