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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教学系(部)进行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及上报科研统计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4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院属教学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湘理职院[2012]39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中的第五项:教学与科研/12(科研工作)和第十项:加减分/24加分(科研成果奖)一、二级指标及对应的考核办法,我处将对各系部科研组织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同时,为了更好地完成我院2012年度R&D(科技与社科)资源清查统计工作及2012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请教学系(部)、相关部门安排人员按要求认真做好附件1、附件2所列资料的收集填报工作。

   一、教学系(部)填报表格及提交资料

    1.本系(部)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的教师名单及专任教师人数填至表1。

    2.本系(部)科研立项项目填至表2。       

    3.本系(部)科研结题项目填至表3。

    4.本系(部)专任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在省级及以上学会、协会、科研院所或本科院校主办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在省级及以上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及参展的艺术作品)、论著及主编和参编教材情况分别填至表4、表5。

    5.本系(部)科研成果获奖填至表6、表8。

    6.本系(部)科技、学术交流情况分别填至表7、表9。

    7、2012年度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至表10。

   二、机关处(室、部)填报表格及提交资料

    1、机关处(室、部)教职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在省级及以上学会、协会、科研院所或本科院校主办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在省级及以上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及参展的艺术作品)、论著及主编和参编教材情况分别填至表4、表5。

    2. 机关处(室、部)教职工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填至表6、表8。

    3. 机关处(室、部)教职工科技、学术交流情况填至表7、表9。

    4. 2012年度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至表10。

   三、注意事项

    1. 请各所属各部门对填报的资料认真审核,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数据表盖章后交至科研处办公室(电话:52554276),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部门邮箱:keyan008@163.com

    2.对发表论文及作品的应提交出版论文期刊的封面、版权页、发表论文及作品所在目录、论文内容页面、封底的复印件一份(11-12月份发表的论文还需提交论文原件核实);参展作品需提交作品参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版著作、主编或参编教材的应提交著作原件1份;获奖项目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将返还给作者。

    3. 各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请下载相关附件

    4. 本次填报工作是全国2012年度R&D(科技与社科)资源清查工作的一部分,请严格按照表格填写要求填写。

    5. 未按要求填报、漏报相关数据所影响到的部门考核及明年的论文评奖,由上报单位及填报人自己负责。

 

    附件1:教学系(部)年度科研考核填报表.doc   

    附件2:机关处室填报表.doc 

    附件3:学科名称.xls                          科研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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