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职能部门 > 科研和校企合作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各类教育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8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1

关于做好2021年度各类教育科学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7号)、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各类教育科研(教教)课题申报工作,争取更多课题申报成功,实现国家级课题立项突破,现将各类课题申报项目数、申报要求、申报截止时间、申报网址及申报组织程序统一汇总后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发动,针对不同层次、类型课题组建合适的科研团队,利用假期做好课题申报准备工作(各类课题基本要求见附件1)。

为确保课题申报工作有序进行,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新手可选择省规划课题中实践应用型一般资助或一般课题、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课题、院级课题(可根据个人专业领域、特长)。

三、各类青年基金课题主持人在组建团队时请注意团队成员的出生日期,对于不同课题,计算日期也不一样。

四、各位项目主持人在编制课题申报书时请认真阅读所申报项目的申报文件,避免遗漏或误读。

五、课题申报限制条件:

(一)凡已经主持过两项及以上省级课题的教师,或副高(博士学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经费自筹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2020年课题清理后延期仍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教育类科研项目。

附件1:各类课题基本要求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打印 纠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