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职能部门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部门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0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有效的资产管理,保障了正常教学秩序,是学院规划发展决策的第一手资料。加强年度国有资产核对、清查、盘点,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人相符,具有良好的现实意义。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5年度资产常规性清查、盘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组 长:朱奇卫、黄霞春

副组长:刘清麟、彭莉

工作人员:欧又瑞、刘雨露、胡自强、颜秀文、谢娟、罗万及各部门资产管理员

后勤产业处资产清查联系人:刘雨露,电话:52518707;计财处资产清查联系人:谢娟 电话:52518736。

二、工作安排

(一)清查基准日为资产购置时间截止到2015 年 12月31日。

第一阶段   核对清查。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2015年1月15日。财务或后勤人员参与填制资产盘点明细表。

第二阶段   调剂处置。2016年1月18日。对于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资产,调剂使用;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按程序审批办理报废处置;对盘亏、盘盈资产填报汇总表,上报学院研究决定再行处置。

第三阶段  帐务处理。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0日。资产清查小组对资产盘点明细表进行复核,汇总,并作财务帐户处理。

(二)清查工作内容

依据学院固定资产台帐,按各部门、各单位分类,对所使用的资产全面核查。

(三)工作安排:

部门

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

组织人事处

1月12日

欧又瑞、刘雨露、谢娟

招生就业处

1月12日

欧又瑞、刘雨露、谢娟

图书馆

1月12日

欧又瑞、刘雨露、谢娟

评建办

1月12日

彭莉、罗万、胡自强

科研处

1月12日

彭莉、罗万、胡自强

宣传统战部

1月12日

彭莉、罗万、胡自强

纪检考核处

1月13日

欧又瑞、刘雨露、谢娟

计财处

1月13日

欧又瑞、刘雨露、谢娟

团委

1月13日

欧又瑞、刘雨露、谢娟

继续教育处

1月13日

彭莉、罗万、胡自强

物业公司

1月13日

彭莉、罗万、胡自强

离退处

1月13日

彭莉、罗万、胡自强

五年制

1月14日

欧又瑞、刘雨露、谢娟

学工保卫处

1月14日

欧又瑞、刘雨露、谢娟

党政办

1月14日

欧又瑞、刘雨露、谢娟

基础课部

1月14日

彭莉、罗万、胡自强

后勤产业处

1月14日

彭莉、罗万、胡自强

教务处

1月14日

彭莉、罗万、胡自强

管理工程系

1月15日

欧又瑞、刘雨露、谢娟

风能工程系

1月15日

彭莉、罗万、胡自强

太阳能工程系

1月15日

欧又瑞、刘雨露、谢娟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清查小组,明确责任人和资产管理人,认真配合学院做好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2、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细致,不重不漏,准确掌握现有资产的数量、完好程度、服务教学科研情况以及资产使用的变更、损坏、丢失、调拨、出租、出借等方面的信息;

3、尊重事实,不弄虚作假,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有效。

4、严格按财务制度做好资产清查帐务处理工作。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日

打印 纠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