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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门面招租延迟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08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门面招租延迟公告

 

因原公告截止日期内投标人数量未满足相关规定,现延长报名时间。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位于河东大道街边的30号商业门面,面积87.11平米,内部水电设施齐全。由学院下属二级法人单位湘潭裕兴房屋租赁经营部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二、允许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等合法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餐饮、网吧(网咖)、汽修、洗车、歌舞厅、洗脚按摩等与校园文明不相符或影响市容环境的经营项目。

三、租期:三年

四、投标人:遵纪守法的自然人、法人

五、投标方式:

1、投标底价:本次投标底价为人民币3179元/月,上不封顶。投标报价低于底价的为废标。 

2、报名方式:报名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是法人的,需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投标的,须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投标的人员在开标时须携带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评标后,未中标者无息退还,中标者于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途退标者和中标后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已报名的投标人于开标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报价单(附后),密封袋外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开标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0号门面投标报价单.docx

4、投标人不少于三家方可开标;评标时当场揭标唱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当最高报价达2家及以上时,增加一轮现场投标。

5、中标人在评标后立即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六、投标人承诺: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遵守以下规定: 

1、立即签订租赁合同,严格依法经营,按湘潭市有关规定按时缴纳税费,按招标人要求按时缴纳门面租金和水电费,服从招标单位及当地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门面需要装修时,须将装修方案报招标人审批,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3、先交租金后经营。每季度一次交纳当季门面租金至招标方财务处。缴纳时段分别为1月、4月、7月、10月的1至10日。

4、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和收费标准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水电费由招标方后勤产业处代收。水电费收费标准将依据湘潭市水电费收取标准的调整而作相应调整。

5、中标人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但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况时,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依法经营,或不按时缴纳门面租金和水电费,或中途退租,或不服从湘潭裕兴房屋租赁经营部正常管理,或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6、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全部后果自负。

7、以上作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其他约定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3日17:30。

 八、报名地点: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1-52685227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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