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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零星维修施工单位招标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浏览次数:1


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零星维修施工单位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零星维修施工单位招标

2、委托代理编号:JYCZ202103152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整包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零星维修施工单位招标

两年(20211120221231)

单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万元及以内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零星维修施工单位招标

零星维修施工

为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提供两年(20211120221231) 零星维修施工

1、工程规模:单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万元及以内。

2、临时用工人员工资单价180//天(不含税)。

3、定点期限:两年(20211120221231)

4、维修范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的房屋修缮改造、道路、绿化、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等。

5、质保要求:执行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有防水要求的保修五年,其它的保修两年。若因定点单位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而由采购人自行安排维修时,维修费在其保修预留金或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6、确定定点单位数量:3(若实质性响应单位不足4家,则作废标处理)。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是( 

否(    

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为本单位员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1 14 日至2021 1 21日止(节假日休息,下同),每天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2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25224)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现金),售后不退。

4、经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1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2930分,地点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25221)。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址: 湖南省湘潭市河东大道10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1-5251803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25

联 系 人:刘凌杰  汪 翀  张 维

联系电话:073158262652

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采购代理成交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莲城支行

银行账号:8804 0309 00000 0461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
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
投标人代表进入招标代理机构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
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本单位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1___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1___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1___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请外埠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于2020          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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