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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0-11-12 00:00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图书馆 浏览次数:1

 

所有办证读者须准备好免冠一寸的电子照片。

1.教师凭工作证办理图书证;

2.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办图书证,入校新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图书馆办理图书证;

3.书证需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应持工作证或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如须补办新证,须交缴纳工本费10元。挂失的图书证所借的图书未还清者,不予以补发新证,挂失前借出的所有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4.图书证因保管不当,无法使用者,可以凭旧证换发新证,并交缴纳工本费10元;

5.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本校,必须归还所借图书资料,并交还图书证。若缺图书证,须交纳管理费5元,否则,不予办理其离校手续;

6.办证时间为:新生入学后一个月之内;新调进的教职工报到后一周之内;临时补办图书证可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一下午除外)白天正常上班时间到图书馆办公室108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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