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公 告
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学院在职教职员工公开招聘物业管理公司(暂定)执行董事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
(3)年龄要求:原则不超过50周岁。
(4)身体健康。
(5)有较好经营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30日— 10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学院组织人事处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成员组成),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后勤处人员组成)具体实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竞聘人员名单。
(二)竞聘
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于10月召开竞聘会。
四、考察
根据竞聘会的情况提出拟聘候选人两名,进行组织考察,
五、决定
招聘工作办公室将竞聘会情况及组织考察结论报党委,由学院党委讨论决定。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可到组织人事处咨询物业管理公司方案。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