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大家,该项推选工作旨在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详情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推选名额
学校择优推选1名参与上级遴选。
三、推荐人选材料上交时间
因时间紧迫,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在2021年6月1日12:00前,将附件2《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报组织人事处(办公楼222),过时不再受理。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