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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 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1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大家,该项推选工作旨在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详情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推选名额

学校择优推选1名参与上级遴选。

三、推荐人选材料上交时间

因时间紧迫,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在2021年6月1日12:00前,将附件2《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报组织人事处(办公楼222),过时不再受理。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相关附件

转发《关于开展“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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