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职能部门 > 组织人事部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8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湖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湘教通〔2024〕256 号)、《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湘理职院〔2025〕8号) 等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我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

  二、认定等级及条件

  (一)认定等级。教师根据认定条件可申请认定初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高级“双师型”教师。

  (二)认定条件。认定基本条件及专业技能条件(初级、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详见《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湘理职院〔2025〕8号)。

  三、认定程序

  (一)线下报名。按要求,由申报对象学科专业归属二级学院统一开展报名和审核。各申报对象到各二级学院报名,各二级学院在报名阶段同步填写《2025年度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4月10日17:00前报送组织人事部杨昉。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材料审核。各申报对象根据对应认定等级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找相关部门盖章认定后,全部扫描成PDF版本(分类整理)。

  根据系统上传资料要求,附件材料包含基本条件和认定条件,其中基本条件需准备以下材料:

  1.近5年无师德失范行为和其他违纪违规现象证明材料。(模版见附件1,由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和组织人事部分别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

  2.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模版见附件2,由组织人事部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

  3.教师资格证书。(由组织人事部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

  4.近 5 年中有 6 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 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经验证明材料。(由相关企业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时间确保有6个月及以上)

  申报初级、中级、高级的认定条件请对标(湘理职院〔2025〕8号)文件,准备好相应教学能力条件、教学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方面的证明材料,分类别到相应职能部门盖章初审后,再扫描成PDF版本。

  (三)线上申请。教师本人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

  统(https://jiaoshi.hnedu.cn/selfservice/index)完成个人申报信息录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系统登录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为确保所有教师能够正常登录,组织人事部将所有密码进行了重置,教师本人登录后请修改登录密码,并请将密码自行保管好。个人申请工作于4月20日之前完成。

  (四)学校初审。学校对本校教师的申请资格、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管理信息系统(https://jiaoshi.hnedu.cn/mgmt/index)进行初审。经专家小组认定初审不合格的,将材料退回教师并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对通过初审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认定环节。学校初审工作于6月10日前完成。

  (五)组织认定。学校组织认定专家小组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拟认定通过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严格师德师风考察把关,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后,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认定结果,同时将认定结果正式文件及认定工作小结、专家评议委员会成员名单等材料报送省教科院职成所。组织认定工作于7月5日前完成。

  (六)检查复核。学校提交认定结果后,省教科院职成所将对学校提交的高级“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采取全数复核,其他等级采取抽样复核(以下简称省级复核)。其中,初级、中级“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如若在省级复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将对相应等级进行重新认定并再次申请省级复核,若省级复核再次出现不合格者,则会对学校当年相应等级认定结果均不予备案;高级“双师型”教师根据省级复核结论进行备案。

  (七)备案确认。对备案通过的“双师型”教师,省教育厅统一编发“双师型”教师证书编号,并在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证书,各级用户可在系统中查询、下载和打印证书。“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认定。有效期内,教师可申请认定更高等级“双师型”教师。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双师能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加强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照相关条件和工作实绩认真开展资料审核工作。

  (二)本次认定工作针对全体教职工,请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及时通知到每位教师(包括全体在职在岗党政管理部门兼职教师)。

  (三)各二级学院和相关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要对“双师型”教师认定初审材料负责,保证申报人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附件1:近5年无师德失范行为和其他违纪违规现象证明材料模版

  附件2: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模版

  附件3:2025年度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汇总表

  为做好“双师型”教师认定的资料归档工作,请申报对象待所有认定材料准备好以后,以电子压缩包形式发送给相关二级学院教学干事备存。待所有认定工作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再集中打包发送至组织人事部杨昉。

  组织人事部

  2025年3月24日


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相关附件.doc

打印 纠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