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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直属支部工作职责(修订)

发布时间:2014-05-13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党总支、直属支部工作职责(修订)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指示、决议。结合本总支、直属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学院各项工作任务在本部门、单位的贯彻执行。

2.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政联席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指导所属党支部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党员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高防腐拒变能力,严守党纪,在本职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行政领导组织好教职员工的政治学习,对教职员工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的教育。把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要求,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等工作;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参与讨论和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助并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系党总支抓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学生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配备和管理工作;指导他们做好本职工作;做好学生奖惩和贫困生补助等工作。

7.党总支配合做好本单位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

8.系党总支领导系行政,工会、共青团和学生联合会等群众组织,指导他们按照各自的性质和职能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定期讨论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民主党派等统战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9.完成院党委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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