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部门:
根据《关于推荐选拔湘潭市第五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通知》(潭市组通【2012】1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
1、采取个人自荐并由组织审定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分配我院一个名额);
2、推荐材料按通知要求;
3、个人自荐材料要求在2012年2月24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教务处 科研处
2012.2.21
附:《关于推荐选拔湘潭市第五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通知》(潭市组通【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