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级五年制大专学生2021年秋季学杂费的收缴实行银行批量代扣的方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批量代扣的银行卡号是入校时统一发放的学生本人并代扣过的建设银行卡号。若代扣学费的建行卡遗失,请重新到建设银行湘潭岚园支行办理,并于7月11日之前将变更信息提供给辅导员统一上报财务处备案。
2、所有老生必须在8月31日前将应缴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空调维护费、代收费)全额存入学校指定的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中。为确保代扣成功,请在全额学杂费的基础上至少多存10元备用金放入卡中。
3、开学报到后,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结算,需退还的住宿费由财务处于学期末集中办理退费(走读学生须附走读申请,请妥善保管学杂费收据)。
4、根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2017级进入高职阶段,按高职专科学费标准执行。
5、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需缴清教材费、大学生医保费用、空调维护费。
6、退伍复学的学生,需缴清住宿费、教材费、大学生医保费用、空调维护费。
7、学生原则上须按时缴纳学杂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费的,需办理缓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