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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经济大盘丨政府采购发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06 11:18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2017-2018年度财务信息公开(1) 浏览次数:1

5月31日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南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的系列措施。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期出台《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引导中小企业更深程度参与政府采购市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努力推动经济重回正常轨道。

石建辉介绍,近年来,我省通过政府采购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优先采购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1年,中小企业获得我省政府采购合同金额723.3亿元,占采购总额的86.8%;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成交额比重超过80%。

这次出台的《通知》,着眼于力度再加大、机制再创新、操作更便捷,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降低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

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只要提供承诺函或者信用担保就可以参加湖南省的政府采购活动,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也不得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评分项。

降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

第一,直接降低费用。取消政府采购文件工本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分散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采购代理费改由采购人支付。第二,简化程序。比如,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的农副产品,无论预算金额大小都可以在卖场直接采购。第三,增加现金流。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继续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在合作银行获得信用贷款。

加快政府采购款项支付

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快资金支付。在此基础上,采购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

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市场份额

一方面,预留市场份额。预算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必须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上述标准以上的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预留40%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另一方面,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小微企业参与货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时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参与工程项目时给予6%—10%的价格扣除优惠。

石建辉介绍,为了让政策更好地落实落地,我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审批、备案一网通办,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统一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和信息公开,为供应商提供增信、融资等服务。并且建立政府采购执行及结果的预警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进一步发挥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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