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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本级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17:02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2017-2018年度财务信息公开(1) 浏览次数:1

各省直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省本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

2022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推进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电子缴款书)实施。作为第一批试点省份,我厅自2022年6月以来先后在市州开展试点和推广实施工作,目前已基本实现各市州、县市区电子缴款书实施全覆盖,并在省本级进行了测试。按照财政部要求,为真正实现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省本级将加快开展电子缴款书推广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财政部“统一缴款识别码、统一项目识别码、统一缴款渠道”的要求,我厅以此次改革为契机,重建系统,重构业务,不再应用原有分级部署的征管系统,通过新建省级统管中台,各级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理银行和收单机构与中台统一对接管理。严格执行全省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实现各部门和单位电子缴款书制样、赋码、生成、传输、查验、核销、入账、报销和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建立完善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业务标准化和数据集中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确保2023年底前实现省本级改革实施全覆盖。

二、工作安排

(一)总体时间要求

10月31日前,执收单位(包括使用统一单位端的联网单位和自建业务系统的接口单位)和代理银行应完成上线前所有准备工作,接口单位应正式启动本单位业务系统与中台的对接工作。11月15日前,省本级所有联网单位应完成生产环境配置和业务测试,并正式上线。12月15日前,省本级所有接口单位应完成与中台的对接联调,并通过生产环境测试后上线,实现省本级改革全覆盖。

(二)具体工作步骤

1、实施筹备

(1)执收单位信息归集。执收单位(联网单位和接口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省直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报送至省财政事务中心,确保各单位10月31日前完成初始化配置。

(2)接口单位系统对接。省本级接口单位应于10月25日前将《湖南省非税收缴管理系统(接口系统)接入申请函》(见附件2)报送至省财政事务中心,确保10月31日前正式启动系统对接工作。

(3)银联支付渠道开户。按照当前代理服务协议,执收单位均使用银联支付渠道(聚合微信、支付宝、云闪付、POS和银联在线等主流支付方式)受理本单位非税收入缴费,各单位填制《省本级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业务开通申请表》(见附件3)报送至省财政事务中心,明确申请开通的支付方式。其中,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线上支付商户开户由省财政事务中心统一办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要求,需开通POS支付方式的单位在10月25日前将申请资料(见附件4)报送至省财政事务中心,经审核后提交湖南银联办理。

2、组织实施

(1)系统联调。加快外部系统对接联调进度,10月25日前,省本级各代理银行应完成所有接口开发,特别是加快上线银行自签章(农行、建行、光大、中信、招行、东莞未完成)和合并缴费(工行、农行、中行、农商行、中信、招行、东莞银行未完成)等功能,并严格按《非税业务代理银行实施电子缴款书系统建设和业务管理规范》开展日常业务。

接口单位应尽快实施本单位系统改造以及与中台对接联调,确保12月15日前完成联调测试,并将《湖南省非税收缴管理系统(接口系统)上线申请函》(见附件5)报送至省财政事务中心,12月20日前全面上线。

(2)业务培训。我厅将于11月30日前分批组织各执收单位开展业务实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上线运行。按照联调一家、验收一家、上线一家的工作安排,有序分批推进各执收单位上线实施。各执收单位应切实做好通过原征管系统收缴的待查收入、分成收入、退付业务等的清理结算工作,确保非税账务应结尽结。上线电子缴款书后,应立即停用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含电子凭证,以下简称纸质缴款书),并于12月31日前将结余的纸质缴款书进行手工核销处理,确保全面应用电子缴款书和缴款识别码开展本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厅将不再对执收单位发放纸质缴款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电子缴款书是财政部在全国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事项,是纵深推进“放管服”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的具体要求。各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应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系统对接、业务开展等存在的问题,按期完成本单位收缴电子化改革和电子缴款书实施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参与方应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各执收单位、服务厂商和代理银行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和《湖南省非税收缴管理系统接口单位接口规范》(见附件6)技术标准,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和全省统一规范,将收缴电子化管理和电子缴款书实施要求落实落细。同时,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报送上线实施所需资料扫描件电子版或纸质版(具体报送方式见各附件正文备注内容)。

(三)加快实施进度。各参与方应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安排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加快系统对接,规范业务操作,确保2023年底前实现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电子缴款书推广实施情况也将纳入省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年度综合评价和省本级代理银行考评工作。

联系人:

省财政事务中心:于成武0731-85165292  19174215448

厅信息网络中心:常  乐0731-85165927

                屈丽娟0731-85165239  13430441131

附件:

    1、省直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基础信息采集表

        2、湖南省非税收缴管理系统(接口系统)接入申请函

       3、省本级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业务开通申请表

       4、银联POS支付商户号开户资料清单

   5、湖南省非税收缴管理系统(接口系统)上线申请函

   6、湖南省非税收缴管理系统接口单位接口规范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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