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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和校企合作中心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25-08-11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1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各级科研机构的科研业务管理;

3.负责各类立项项目及其经费匹配使用的管理工作,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预算与管理工作;

4. 负责学校科研发展情况的调研、科研信息的收集、 整理与分析统计工作;

5.负责新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务的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抓好科研管理队伍的建设;

6.负责知识产权服务与管理; 

7.负责横向技术服务与科研成果转化管理;

8.负责校内科研创新平台管理与服务;

9.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校科技协会日常工作和科普活动指导与服务;

11.牵头政行校企组织合作、产教融合、非学历教育培训、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实施;

12.牵头政行校企组织合作、产教融合、资源服务、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等项目引进、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和考核监督等工作

13.负责研究提出职业技能培训、产教融合等方面工作的改革创新意见;

14.负责对外协作任务,积极推广学院产教融合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科研成果,协调推进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转化;

15.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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