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0〕33号)精神,为鼓励获得“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的100位优秀辅导员加强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省教育工委特设立优秀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现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审定,确定《大学生优秀职业品格培养机制研究》等100项课题为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立项课题(名单见附件)。
我院信息工程系罗湘老师《新形势下高等职业院校大学生就业价值观调查及其指导模式研究》项目喜获立项,项目编号:10F84,为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提高研究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2010年10月开始至2011年9月结束。
二、各课题负责人应迅速组建课题组(成员主要为在岗专职辅导员,填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并报学校科研部门审核盖章(本通知所涉表格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处室网站”栏目点击“工委宣传部”后进入“最新文件”下载,网址:gov.hnedu.cn;亦可在直接在我院科研督导网下载),于2010年9月27日前送一式三份科研处。 2011年3月中旬,课题组须填写《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报科研处;2011年8月底前,我处组织3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填写《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专家(个人)意见表》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
三、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课题组须填写《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撰写1篇反映研究成果的论文(论文标题下署课题组成员名单,篇幅为0.4-0.6万字,文字稿与电子稿各1份),并与成果鉴定有关表格、成果复印件一起于2011年9月18前科研处。
四、省教育工委资助金费为0.5万元,课题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我院将给予立项经费按1:1的配套资助。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