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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作者:许曦予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湘科计〔2023〕14号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贡献科普力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变换课题名称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报书正文不超过2000字,可以附带必要的文字、图片等附件资料。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

3.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

4.申报后补助项目的图书和视频作品,必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申报人取得版权登记证明。省科技厅有权根据需要,对提交的视频作品进行公益使用,或在政府网站用于科普教育。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支持方式,经费支持额度为每项不超过60万元(具体额度参见指南)。对于前资助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对于后补助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支出明细及佐证资料。项目立项后,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三、申报推荐方式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2.推荐方式。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申报指南和本通知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推荐不属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不予以受理),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市州项目(不含省直管试点县市)由市州科技局会同市州财政局审核并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省直管试点县市项目由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国家高新区、省直部门(厅委局和省直厅局级事业单位)、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等单位推荐的项目,由相关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申报后补助项目的图书和视频作品,申报单位线下报送至推荐单位(图书5本,视频作品用U盘或光盘保存),由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与推荐文件一同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四、申报受理及推荐时间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8:00至7月28日17:30。

2.组织推荐。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于2023年8月7日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414室,邮编:410013)。

五、咨询方式

1.申报指南咨询:

0731-88988316、88988880

2.申报流程咨询:

0731-88988730、88988732

3.技术支持:

0731-88988619

2023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申报通知.docx

2023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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