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零星维修工程及零星用工定点入围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为:LAD(2018)0801)现采用学院内部委托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人为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零星维修工程及零星用工定点入围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LAD(2018)0801
3、采购项目标的、简要描述及采购预算: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服务要求 |
定点期限 |
定点入围单位 |
预算金额 |
1 |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零星维修工程及零星用工定点入围服务 |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和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项目派工单或任务单提出的工程质量要求,且不能低于GB50300-2013《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
两年(2018年-2020年)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 |
三家 |
按单项目实际发生额结算 |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标活动
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施工管理能力和人员、机具、设备等;
2.2.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2.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
2.2.4投标人与学院教职工(含临聘人员)及其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并提供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邀请公告发布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官网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hn.gsxt.gov.cn)﹜网址截图加盖公章;
7、《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本邀请通知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晰可辨;
8、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9、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签署盖章密封完整,原件备查,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17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6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11月2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止,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6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6.2、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每套,售后不退。
6.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七、磋商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7.1、首次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分
7.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分
7.3、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单元16楼),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lg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湘潭市河东大道10号
联 系 人:杜高明
联系电话:0731-52518707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单元16楼
联系人:廖丽娟 张利芳
联系电话:0731-55555335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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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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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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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