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煤炭工会湘煤工[2015]3号文决定:表彰我院四、六工会分会为2014年度全省煤炭系统工会唯一两个模范职工小家。
2014年,全省煤炭系统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湖南省煤炭系统工会贯彻〈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开展规范、和谐、温暖、平安、创新五型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在创建模范职工小家的活动中,我院四、六分会按照模范职工小家命名的条件,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民主管理、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使工会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在去年12月底的省煤炭工会的检查评比中,这两个分会的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充分肯定。
这次省煤炭工会对我院的表彰,也将进一步推进我院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的创建活动,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