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教务〔2022〕31号
各教学院部:
为规范学生岗位实习管理,有序推进毕业环节各项工作,合理部署毕业班学生的教学、学籍、考试、毕业资格审查等,现将与毕业生相关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实施。
一、岗位实习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有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实习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毕业生岗位实习。
(一)岗位实习时间和实习对象
岗位实习起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23年5月(原则上2023年5月12日学生实习结束)。其中光伏材料制备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和智能微电网技术四个专业的岗位实习开始的时间为2022年10月。
(二)岗位实习地点
1.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事业单位,建在校内或园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
2.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的企事业单位;
3.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的企事业单位;
4.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
5.自主联系签订了三方实习协议的单位。
(三)岗位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1.对新增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2.实习单位名单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
3.会同实习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5.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以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的岗位实习协议。
6.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实习单位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校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
7.岗位实习期间,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由学生申请,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报学校备案。
8.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1)需要备案的岗位实习
①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存在以下三种情形: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②组织学生跨省实习。
③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
(2)备案材料
①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报告。②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备案表(格式见附件1)。③学生实习备案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④附件材料:岗位实习协议;知情同意书;自行选择岗位实习单位申请书;非统一住宿申请书;国家、省相关文件(无相关文件须提供行业专家论证意见);外事部门意见等。
(3)备案程序
学校专题研究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级学院在学生出去实习的前一周提交以上相关材料至教务处企业微信邮箱hnlgzy_jwc@xlgy.com。
(三)岗位实习管理平台
各专业在学生出去实习前一周登录超星学习通的“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系统”绑定账号,做好平台使用培训。
(四)岗位实习动员
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8〕31号)和本通知提前做好学生动员及安全培训工作,签好三方协议和知情同意书,做到无协议不实习。
(五)岗位实习过程管理
各指导老师要督促学生及时签到、按时填写实习日报、周报及实习总结。要求岗位实习学生在实习管理系统填日报不少于30篇,周报不少于15篇,周报字数不少于200;实习总结1篇,字数不少于500。所填内容需积极向上,体现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个人思考及体会。指导教师须及时批阅、回应学生的实习心得体会和解答遇到的问题。
(六)岗位实习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学校指导老师与企业指导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学生须于2023年5月17日前提交岗位实习报告和用人单位评价表,指导老师须于5月22日前评定岗位实习成绩(百分制)并于2023年5月23日前上传成绩管理系统。
(七)岗位实习责任保险
学校为岗位实习学生统一购买岗位实习责任保险。
(八)岗位实习指导工作量
岗位实习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及超工作量酬金发放办法》执行。核算注意事项:(1)学生岗位实习日报、周报、总结填报和教师批改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典礼当天。(2)岗位实习工作量计算原则上要求教师岗位实习日报、周报、总结三项线上评阅率均到达80%及以上,计2课时;评阅率在60%-79%的,工作量为2*0.8课时,评阅率在30%-59%的工作量为2*0.5课时,低于30%的不计算课时。
(九)岗位实习资料归档
根据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岗位实习归档材料由新增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报告、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的实习方案、岗位实习协议、知情同意书、自行选择岗位实习单位申请书、非统一住宿申请书、岗位实习鉴定表、岗位实习过程性管理材料(日志、周志、总结)及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组成。按照《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湘理职院〔2021〕47号)文件要求归档。
二、学生毕业设计
各专业按《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湘教发〔2022〕72号)的有关要求与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学生毕业设计工作。
(一)制定毕业设计工作方案
各二级学院成立本部门毕业设计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毕业设计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考核和监督工作,分工明确。根据《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及学生毕业设计工作评价指标及权重(附件4),制定本部门毕业设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10月30号前将毕业设计工作方案提交教务处。
(二)撰写、定稿
2022年12月5日前按毕业设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定稿。
毕业设计任务书暂按(附件3)格式填写,要求明确具体目的、任务及要求、进程和表现形式等。
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应表现为物化产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方案等形式。其中,表现形式为物化产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的,须另附说明(内容包括毕业设计思路、毕业设计成果形成的过程及特点等)。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不得以论文、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形式替代。
学生、指导老师应对毕业设计成果真实性负责,查重率不高于30%,严禁剽窃或抄袭。学生按小组开展毕业设计的,其任务书和毕业设计成果应体现不同的工作任务和特点。
注意:往届生(2022届及以前的毕业生)结业转毕业,其原毕业设计资料需要按照最新文件的有关要求修改后才能定稿,按指导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计算工作量。往届生、结业转毕业名单经教务处与教育厅确认后,再将通过名单通知发至二级学院,学生到教务处212办公室张腾洲老师处领取毕业证。
(三)答辩
各二级学院需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按照最新评价指标对学生毕业设计成果组织评审,合格者参加答辩。
2020级及往届生毕业班答辩须在12月16日前结束,要求答辩完再去实习,本学期不进行答辩的须报教务处备案。
2020级及往届生补答辩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0日。
(四)成绩评定与登录
2023年5月25日前,专业教学团队完成成绩评定、登录。
(六)任务书与成果审查
为确保毕业设计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应对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100%的检查,把好质量关。二级学院组织审查所有学生毕业设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直至合格。
教务处长、教学副院长分别按25%、5%比例抽查全院学生的毕业设计。若抽查过程中出现学生姓名与毕业设计张冠李戴,将抽查结果纳入学院及专业带头人年终考核。
(七)毕业设计展示
毕业设计过程指导和展示在超星学习通“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进行。
(八)资料留存
二级学院按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和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要求保存学生毕业设计资料电子档。
(九)优秀毕业设计成果评选
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5月23日前提交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成果,具体见2023年“优秀毕业设计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十)学生毕业设计迎检工作
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一)期末考试时间
各教学院部按照2020级学生毕业环节教学工作安排及开课情况自行安排考试。
(二)补考时间
学期补考:2022年12月23日至24日
毕业后补考:2023年8月28日至29日
3.考场安排
另行通知。
4.阅卷、成绩评定
考试完成后五天内完成阅卷,登录成绩。
四、毕业资格审查与毕业证书制作
2023年5月28日-2023年6月8日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制作毕业证书。
五、毕业典礼
拟定于2023年6月9日(第18周星期五)举行毕业典礼。
六、毕业证发放
1.二级学院代发
2023年6月8日上午9:00前二级学院到教务处领取证书外壳、芯。
2023年6月9日至16日二级学院代发正常毕业生(教务处提供班级名单)毕业证。
2023年6月20日,二级学院退回未发放的毕业证书,签字表、《离校清单》一并退回。
2.教务处发放
未及时办结毕业手续和未及时领取毕业证书的学生,到教务处领证。
七、2020级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推进表
2020级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推进表
毕业环节工作 |
完成(截止)时间 |
提前批学生岗位实习计划 |
2022年10月1日 |
提前批学生岗位实习备案材料 |
2022年10月15日 |
毕业设计实施办法 |
2022年10月30日 |
提交岗位实习计划、岗位实习动员方案 |
2022年11月15日 |
提交毕业答辩安排 |
2022年11月30日 |
2020级学生完成岗位实习动员、提交实习备案材料 |
2022年12月16日 |
毕业生答辩 |
2022年12月16日 |
毕业生学期补考 |
2022年12月23-24日 |
提交毕业生补答辩安排 |
2023年5月15日 |
毕业生补答辩 |
2023年5月16-20日 |
岗位实习成绩评定、录入;提交优秀毕业设计成果 |
2023年5月23日 |
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录入 |
2023年5月29日 |
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证制作 |
2023年5月28日-6月8日 |
二级学院领取毕业证外壳、芯 |
2023年6月8日 |
毕业典礼 |
2023年6月9日 |
二级学院发放毕业证 |
2023年6月9日-16日 |
二级学院退回未发放的毕业证至教务处 |
2023年6月20日 |
毕业后补考 |
2023年8月28-29日 |
6.《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