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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毕业有关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22-11-15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1

理工教务 202234

 

2022-2023学年第学期

期末考试和毕业有关工作安排

 

 

各教学院部:

为严肃教风、学风、考风,有序、规范推进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末工作,根据教学进程安排和2020级学生毕业环节工作部署,本学期期末考试和2020级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1.2020级、2021级期末考试安排

根据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的需要及统筹考虑国庆节假期结余两天未休的实际,2020级和2021级各专业各课程在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后,教学院部需分别于12月18日、12月31日前组织完成各课程期末考试,并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报备具体安排。。

2.2022级期末考试安排

2022级各专业在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后,教学院部于2023年元月7、8日组织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并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报备具体安排。

3.考试要求

1)公共基础课在课内完成课程考试(考核)。

2)试题需保密的课程,平行班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分散在课内完成考试:开发了试题库(题量不少于200道或10套)、由网络平台自动组卷的课程;发布了考试规程、评分标准的实操考试。

4.考试组织

1)课程考试考务工作谁管辖谁负责,动力谷分院、九华分院的考务工作由智能制造学院负责。

2)各专业导师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提醒各自学生抓紧复习,认真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及时掌握学生考试成绩情况,提前发布学业成绩预警。

3)各教学院部应提前一周制定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方案,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后执行。

4)各课程在考试后3天内完成阅卷、成绩评定与登录,成绩登录到超星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成绩册(一式三份)。如果成绩录入有误,任课教师需提交《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附件1),经部门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于元月10日前到教务处修改。

5)元月12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统计表(附件2)和考试工作总结提交教务处。答卷、巡考记录(附件3)、成绩册及时归档保管。

6)如有违纪、舞弊现象,当场考试结束后,教学单位即时张榜通报违纪、舞弊学生名单。待所有考试结束后,将所有违纪、舞弊学生名单汇总后交教务处。

7)原则上,缓考由学生本人提前向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学单位确定是否准予重考或缓考。

4.放假安排

各专业各年级各班在考试或实训课程结束后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开始寒假,原则上要求学生在考试或实训课程结束后第二天离校,由学工保卫部和各学院组织好学生离校和假期的安全教育与疫情防控工作。

、学期补考安排

(1)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及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需求,202212月23、24日组织2020级的学期补考补考方式采用线上补考,2023年元月5日前完成补考成绩录入。教学院部根据不及格名单,制定补考组考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通知补考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2)20233月45日组织2021级、2022级的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补考方式采用线上补考,补考组考方案于开学后第一周星期五提交到教务处,教务处于20233月1日前在校园网、企业微信公布。20233月10日前完成2021级、2022级补考成绩的录入。

、留级、退学预警名单统计及公示

学期补考成绩录入后,各院部及时统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门数达5门及以上学生名单,并将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并告知学生,发布学业成绩预警信息。

附件1: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docx

附件2:课程考核统计表.docx

附件3:巡考记录表.docx

                                 教务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