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 年高职(高专)院校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73号)要求,积极贯彻落实高职扩招工作部署,维护单独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发挥我校新能源和智能制造等特色专业的办学优势,立足地区经济发展大局,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进一步办好我校新时代职业教育。
二、第二次单独招生的对象
第二次单招的对象为参加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次单招)和已参加高职扩招高考补报名的考生。
三、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招各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校级统筹。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组 长:陈静彬
副组长:周金玉 黄霞春
组 员:张 强 黄建华 田 野 曾 丹 刘清麟
彭 莉 文其知
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单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地址设学校招生就业处。
主 任:周金玉
副主任:张 强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4、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5、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731-52554275。
四、第二次单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数(90) |
类别 |
学费 (元/年) |
学历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30 |
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
5060 |
专科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0 |
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
4600 |
专科 |
工商企业管理 |
30 |
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
3500 |
专科 |
五、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后,本人须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纳考试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工作:阅读学校单独招生简章及报考指南,准备报考所需材料。
2、网上报名:考生于8月26日—8月28日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dz)系统进行报名。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输入院校代码:13923,系统显示: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再选择专业。带*号的为必填选项;联系电话只能填写手机号码,通讯地址必须详细。
3、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高职院校作为第一、二志愿报考,并可选择填报服从院校调剂志愿。
4、现场确认及考试:9月5日(星期四)9点前,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缴纳考试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查看校园内公布的考场信息。
六、考试时间及办法
1、资格审查:学校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的考生名单。
2、考试安排: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考试时间:9月5日(星期四)上午9:30
4、考试地点: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明理楼
5、考试费用:80元/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6、考试说明:
①文化测试依据《2019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文化测试大纲》,采用闭卷考试,考试课程为语文、数学和英语等三门,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时间90分钟。
②职业技(潜)能测试依据《2019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职业技(潜)能测试大纲》,采用实践操作考试或面试,满分200分。
③评卷:学校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④文化测试和职业技(潜)能测试大纲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七、录取原则及程序
1、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学校根据实际参考人数,结合考生文化测试与技(潜)能测试的成绩,按志愿及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9月5日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结束后,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考生身体状况及满足专业特殊要求的情况提出预录取名单。9月6日将预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nlgzy.net)公示7天。9月13日,将学校单独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9月15日前,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学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八、相关事宜
1、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有权不予录取。
2、凡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3、所有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明及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取消其当年单独招生报考或录取资格。
4、凡被学校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及在单招专业外转换专业。
九、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 |
8月25日 |
网上公布第二次单独招生方案 |
2 |
8月26日-28日 |
|
3 |
9月5日 |
现场确认、文化测试、技(潜)能测试 |
4 |
9月6日-13日 |
网上公布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 |
5 |
9月13日 |
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省考试院审批 |
6 |
9月15日 |
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8520170 52518613(兼传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刘老师 焦老师 杨老师
邮 编:411104 邮 箱:hnlgzy@163.com
招生QQ群:333740399
在线QQ咨询:1759841279 2087523602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建设路口河东大道10号
微信公众号:lgzy-tw2014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