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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士兵享有哪些待遇

发布时间:2011-05-27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安置在农村的退役士兵,享有哪些待遇?

农村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服现役期间,保留其承包土地、自留地;中级以上士官复员后,没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应当重新划给。农村退役士兵住房确有困难的,由区县安置部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由安置部门安排到单位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还享有哪些待遇?

单位接受退役士兵,应当将其军龄连同待安置时间,一并计算为其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退役士兵的工资福利和住房等待遇不低于接受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的职工;单位接受退役士兵,应当给予退役士兵不少于6个月的适应期,不得实行试用期制、学徒工制的待遇;由于接受单位的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自安置部门开具安置介绍信的当月起,由接受单位按照本单位同工龄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标准,逐月发给其生活费。

城镇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是如何发放的?

城镇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由区县安置部门按照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待安置期的起止时间是这样计算的: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自区县安置部门签发户口证明信的下月起,至安置部门签发安置工作介绍信或者自谋职业证的当月止;转业士官自部队停发工资的当月起,至安置部门签发安置工作介绍信或者自谋职业证的当月止。

入伍前有工作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该怎样安置?

入伍前有工作单位即在职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可以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接受其复工、复职;原单位分立的,由退役士兵选择其中的一个单位复工、复职。不要求复工、复职的,可按有关规定由区县安置部门重新安排就业或者办理自谋职业。安置在职入伍的退役士兵回原单位复工、复职,不纳入当年度安置指标分配和使用范围。所以,单位不能以接受复工、复职的退役士兵来冲抵本单位当年度的安置指标。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对象范围和补助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凡是符合安排就业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均可申请办理自谋职业。本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退伍义务兵为3万元,复员士官为4万元,转业士官为5万元。

征兵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是确保兵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军队高度统一和纯洁稳定的重要保证。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义务兵津贴全国统一吗?

全国统一,但如果到高原有高原补贴,到海岛有海岛补贴

怎样选取士官?

义务兵服役两年期满后,如果部队需要,本人也有意向,可以提出报告申请。

士官的服役期限是多长?

 第一期三年,第二期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岁。

退役士兵如何办理自谋职业的手续?

退役士兵应当在区县安置部门确定其接受单位之前,提出自谋职业的申请,并向区县安置部门填报《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表》;区县安置部门在收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表》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并按规定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安置部门不再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签发安置工作介绍信或者复工复职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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