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5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升级发展、成就北富”的总目标,强化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的,32周岁以下指1986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可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开福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认定。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18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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