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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落实省委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01 16:41 作者:纪检监察审计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2014年5月5日至5月29日,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对我院进行了巡视。同年10月24日,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了学院办学的成绩,也严肃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2015年7月15日至7月16日,省属高校巡视组对我院开展了落实巡视整改意见的中期检查。巡视组对学院党委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认为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纪委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责任;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了巡视整改工作;八个方面的问题,有七个基本整改到位,一个问题作了工作进程安排,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两年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安排、立行立改、重在规范”的原则,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时间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努力使一些突出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使一些难点问题尽快得到突破,使一些重点工作尽快取得新的进展,为学院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

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关于对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对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诚恳接受,统一思想,把整改工作作为学院党委年度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学院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秦裕武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罗先进担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研究制定了《中共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细化为8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学院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落实整改的工作中,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立足实际,把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整章建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以更高更严的要求着力推进学院各项工作。

二、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围绕“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共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既对党委领导班子的8项集体责任、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5项个人责任进行了明确,又对纪委8项监督责任任务作了具体规定,细化了任务和措施,强化了监督问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为确保《实施办法》的落实,学院党委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是强化纪委监督意识,切实履行制约和监督职能。2014年10月30日,纪委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反馈意见》和《中共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2014年12月5日,党委会上重新明确了“重大决策请纪委参加、重要事情听纪委意见、重点工作派纪委监督”的规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三个工作重点,严厉惩治和抓早、抓小三个关系,强化监督制约,突出主体责任,敢于执纪,严格责任追究,提高履职能力。从2016年起,纪检监察审计处列席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对学校工程、采购、人事、奖助学金等重点环节履行了监督职能。

三是全面落实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纪委以省属高校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章建制为契机,新建和修订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17个,强化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2016年3月,学校对22个部门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工作,通过教职工自己找、其他同事帮助提、部门领导认真研,查摆思想意识、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存在的廉政风险。全校共梳理出78个权力事项,92个风险点,160种风险表现形式,提出了165个防控措施。

2.围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尚未落实”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党委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讨论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湘教工委发[2009]5号),全面认识“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

二是制定细则,规范程序。出台了《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共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的参加对象、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党政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落实,形成了党委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党政分工合作、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的运行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学院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分别担任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要事项,信息公开的重点包括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院长办公会的决策情况等,2016年9月至10月,学校开展了对党委会决定事项和校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督查况,不断提高了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3.围绕“学院领导招待费使用不合规”进行整改

一是取消了零星招待费用包干制,由党政办实行统一管理,逐月统计,限额使用。

二是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了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实行凭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私客公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加强了费用审批的源头管理。两年来,学院的 “三公”经费均有减少,减幅在10%以上。

(三)工程基建、物资采购及财务管理方面

4.围绕“基建工程违规操作”进行整改

一是总结经验教训,严格执行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学校所有基建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办法进行招标。

二是完善基建财务制度,规范基建工程费用支付。严格执行《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湘理职院〔2016〕3号),严格工程付款程序,杜绝超合同总价付款行为,当总投资超概算10%以上需报批审定。

三是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规范程序,对各类工程、项目、采购实行网上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湘理职院〔2015〕58号),凡金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的基建项目送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5.围绕“部分仪器设备、物资采购及财务管理未执行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遵守并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修订了《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单项5万元以上或批量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巡视以后,学校的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全部进行了政府采购招标。纪委修订了《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招投标监督工作办法》,全程参与了学院每一次的采购、招投标程序,切实履行好了采购招投标监督职责。

二是加强对军训服装和床上用品等代采购工作管理,严禁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参与学院各项采购招投标项目,杜绝了以学院行为为个人谋取利益的隐患,接受群众的监督。2016年新生军训服装和床上用品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程序进行。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清退借款。学院在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以后,排除万难,挤出资金,截止到2016年6月,已清退借款1800余万元。余下借款,计划每年筹集500万元左右用于清退集资款,争取在2020年前完成集资款的清退。

(四)选人用人方面

6.围绕“违反程序和条件任用中层干部”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党委领导班子重新组织学习了党委议事规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了对干部任免事项,必须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是严格执行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聘用)办法》和《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后备干部选拔与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目前为止,学校未发生违反程序临时动议提拔任用和不按任职条件提拔干部的类似事件。

7.围绕“关键岗位处长长期未交流”进行整改

2016年元月,学院进行了第五次中层干部竞聘,对于同一岗位任职超过五年的领导干部均严格按要求实行了领导干部交流。

8.围绕“进人把关不严”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报批程序,严格资格审查。学院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严格报批程序,实行公开招聘、公开考试,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新进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二是严控编制不超限额。按照《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调入,确保教师编制不低于基本编制总量的65%。

三是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将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表现纳入领导干部考察、提拔、任免和年度考核体系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院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需长期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学院党委有决心有信心把省委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着眼长远,把省委巡视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我院内涵式发展的强劲动力,为把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的能源特色的高职院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中共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