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突发群体性事件。包括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涉及师生的各类治安刑事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包括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质滑波、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灾害等。
5、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2、分级负责,分层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在按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
成 员:其他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承担。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督导、检查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督促各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学院相关处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理,重大信息及时依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处室处置涉教信访问题;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工保卫处:负责处理大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处理校园网络有害信息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处理因学生心理障碍而引发的极端事件;负责处理涉及师生的各类治安刑事事件,调查事件经过,提出处理意见;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负责协调处理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原因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处:负责协调处理因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集体食物中毒和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协调处理校舍倒塌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协调处理因山体滑坡、地震、洪水等严重危害校舍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二级学院:负责收集、处理各类信息来源,协调有关处室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负责协调处理因学院收费管理、债务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经费保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处室(单位)可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如法律、公共卫生、水文地质、建筑等专家组,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预防预警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信息报送原则:(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不得延报。应急指挥部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上级部门。(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相应部门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信息报送机制:收到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后,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分管领导,通报相关责任处室,并及时将院领导作出的处理意见传达给有关处室。
1、紧急电话信息系统:收到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后,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分管领导,通报相关责任处室,并及时将校领导作出的处置意见传达给有关处室。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收到突发公共事件电话报告后,办公室应当即报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以文件形式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五)、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的评估;
3、各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六)、预防预警措施
1、学生游行示威事件应急方案
在处置学生游行示威事件过程中,应全员重视、态度坚决、措施得力、行动果断,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极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广播站、宣传橱窗正面宣传、主动出击,抢占正确舆论引导先机。
在处置事态过程中尽力保护大多数学生安全,控制为首者,依法交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置。对带头闹事者和幕后策划者,采取适当方式控制或隔离,情节严重者交保卫处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根据以下可能发生的情况,处置方法如下:
(1)、学生在校园内集会、游行
院领导、系部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由学生处和各系部牵头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一线,采取适当方式,包干化解,平息事态。掌握或挡获当事人或煽动者,做好相应思想工作。
(2)、学生聚众出校示威游行
院领导、系部、学生处、保卫处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他相关责任部门积极配合,学生未出校门时应坚决阻拦,辅导员、班主任应到一线劝阻疏导参与人员,宣讲国家游行示威规定,力求把事态控制在校内。一旦失控,各级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及工作人员应跟随队伍掌握情况,继续劝阻,维持秩序,防止坏人混入破坏。对违法行为应及时取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违法人员。
(3)、毕业班实习学生参与集会、游行
各系部必须掌握每个实习学生的实习动态,一旦获知实习学生参与集会、游行,辅导员、班主任应立即赶赴现场或与实习单位联系,并及时通知家长配合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4)、对校外来校宣传鼓动集会、游行
坚决拒之校门外,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对未经上级和学校党委同意的记者采访、录象坚决拒之校门外,不准进入校内。
(5)、双休日、节假日应急办法
没有上级统一要求或特别指示时,正常休息、休假,但应安排好总值班以及系部、学生、保卫等部门值班、巡逻。所有系部辅导员必须掌握所有学生去向,并执行周日晚上归寝制度。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务室,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3)、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工作,迅速向所在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报告。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
3、传染病应急预案
(1)、我校师生在家中出现流脑、风疹等传染性疾病,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我校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并到校医务室休息,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系部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医院就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并迅速报告交通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5、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6、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校领导报告。
(2)、发生火灾,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处。老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组织自行扑火。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已力量难于扑灭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求助。
(3)、师生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空旷地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校园。
7、晚自习期间停电应急预案
(1)、各二级学院值班老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部门学生,维持好秩序。
(2)、各二级学院值班老师迅速查明停电原因,负责指挥本系学生保持正常秩序。
(3)、若停电15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习暂停,总值班领导发出疏散信号,各二级学院值班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按顺序依次进行疏散。
(4)、晚自习学生没有离开教室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照常进行。
8、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件)应急预案
(1)、发现学生在校内受伤或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值日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并送去校医务室救治。如校医、学校领导认为有必要送医院救治的,应迅速通知家长,并由家长陪同就医,若家长不能陪同的,必须由校医或有关老师陪同到医院。
(2)、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保卫部门及早将闯入者逐出学校。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现场老师或第一位发现突发事件的老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学校保卫处。事态严重的,为防不测,应拔打“110”报警求助。
9、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追逐、打球、攀爬窗台(围墙)、滑楼梯栏杆等。值日教师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上述违规行为。
(3)、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早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序的上下楼梯,值日老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4)、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处室应结合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5)、各部门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处室要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预测报告。
(6)、应急指挥部的新闻发布工作由相关处室负责材料,办公室组织实施。
(七)、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1、严重事件
应急指挥部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请求相关部门支援、配合。
2、一般事件
一般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八)、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已基本结束,应急工作即告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党政办公室及时督促有关处室、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
三、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