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接湖南省教育厅紧急通知,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全监察总局和中国保监会将联合组织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检查,按照教职成厅函[2017]15号要求,4月12日前,各地、学校、实习单位完成自查,五部委联合检查组选取重点地区进行抽查,请结合我校顶岗实习情况,做好迎检相关工作。
一、认真学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高度重视迎检工作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已经下发一年,2014级毕业生也同期在相关岗位进行顶岗实习,各二级学院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了具体的顶岗实习管理方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请组织老师认真学校相关文件,高度重视迎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诊改,完善制度,建立加强实习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具体安排
1、二级学院按照《规定》,形成以下问题的答卷材料:
①是否存在违反“六不得”的情形,特别是违规使用劳务中介组织实习活动;是否存在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内容;是否安排学生节假日实习或加班和夜班;
②是否在实习开始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岗位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③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是否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是否超过同类岗位职工总数的20%;
④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是否签订符合规定、切实维护各方权益的实习协议,是否存在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
⑤是否合理确定了实习报酬,并按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⑥是否按规定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时间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⑦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⑧是否按要求安排了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
⑨是否严格履行《规定》中安全职责。
2、二级学院认真清理以上答卷材料的佐证资料,并进行资料归档,迎接4月12日左右的检查。
3、教务处对照管理办法,对二级学院的材料进行对照检查,并对违规行为提出诊改意见;
4、二级学院组织整改,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加强实习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注意事项
1、答卷材料必须采用WORD版并打印,二级学院院长签字,4月9日下午17:00前交教务处,形成总的迎检汇报材料;
2、佐证材料单独存放,要求目录清晰,资料详实。
3、教务处在4月10日进行现场检查。
教务处
2017年4月1日